紅網常德7月30日訊(通訊員 高琴 賀延安 徐英 丁建英)一男子從他人手中購買兩支火槍,先後多次單獨或伙同朋友用來打獵,被當地群眾舉報案發。7月30日,湖南省常德住商不動產市鼎城區人民檢察院以非法持有槍支罪對被告人聶某提起公訴。
  現年42歲的聶某系常德市鼎城區某鎮農民,打小就對槍械和狩獵表現出濃厚的興趣,隨著年齡的增長,他的這一愛好更是有增無減,並曾多次流露因沒有獵槍無法施展拳腳而懊惱。2012年下半年的一天,聶某在登山游玩時終於等到了自己夢寐以求的機會。當他行至半山腰時,與一位肩挎兩支火槍,手提幾隻野雞的男子相遇,竹北買房聶某好像見到了知音一樣,趕緊迎上前主動與其攀談,並央求男子將兩支火槍賣給他,經過近半小時的死纏爛打,聶某最終如願以償。
  之後,聶某如獲至寶,天天把玩這兩支槍,並經多方打聽又從另一陌生男子手中購買了一斤黑火藥、五斤鐵砂子,算是給自己的火槍來記憶體了個“標配”。此後,聶某先後十餘次單獨或伙同朋友外出打獵,次次“滿載而歸”,令他欣喜若狂。7月2日,就在聶某和朋友李某持槍在一棉花地里蹲守獵物時,被接群眾舉報的公安幹警現場抓獲。後經鑒定,聶某所持有的兩支獵槍均為可正常擊發且具致傷力的自製火槍。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聶某非法持有以火藥為動力發射槍彈的非軍用槍支兩支,屬情節嚴重,雖然其持有槍支的目的是打獵,但其行為具有潛在的巨大社會危險性,等待他的將是法律的嚴懲。此案正在進一步深挖中。  (原標題:常德一農民購買火威剛記憶體槍打獵被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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